2025年6月11日是第九个 “中国器官捐献主题活动日”,本次活动的主题为“生命接力,爱如星火”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同指导下,自2017年起,每年6月11日在全社会共同开展器官捐献主题宣传活动。目前,此活动已成为我国器官捐献宣传工作中具有影响力的公益品牌之一。
近年来,全国累计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快速上升,但目前公众对于器官捐献的知晓率仍较低,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何为“器官捐献”吧。
什么是遗体器官捐献?
遗体器官捐献是指公民不幸逝世后,基于生前意愿或家属同意,自愿、无偿捐献具有特定生理功能的心脏、肺脏、肝脏、肾脏、胰腺或者小肠等器官用于移植,救治等待移植的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。
遗体哪些器官可以进行捐献?
肝脏、肾脏、心脏、肺脏、胰腺、小肠等遗体器官可以捐献。此外,眼角膜、皮肤、骨骼、血管、肌腱、瓣膜等遗体组织或整个遗体也都可以捐献。
器官捐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1、自愿无偿原则: 完全基于本人自愿(生前登记同意)或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成年子女)在潜在捐献者身故后知情同意。
2、医学评估原则: 最终能否捐献取决于严格的医学评估,以确保器官可用于移植且安全。
老年人是否可以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?
答案是可以的,年龄通常不是绝对限制,健康状况良好或有某些控制良好的慢性病的人都可以进行登记,表达捐献意愿,器官的功能状态比实际年龄更重要。人体的器官捐献是自愿行为,可以予以撤销。
如何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?
临终患者如何表达器官捐献意愿?
公民生前有表达捐献意愿或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,其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可以共同决定器官捐献填写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。
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是否可以联系器官移植接收者?
根据国际惯例及我国现行政策,在遗体器官捐献人和器官移植接受者之间,采用双方互不知晓的“双盲原则”。遗体器官捐献人家属或器官移植接受者可通过红十字会传递关爱、关心和关怀。
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充满人道主义光辉的志愿行为,它基于自愿、无偿的原则,在捐献者逝世后,将其功能完整的器官或组织捐献给需要的患者,是挽救生命、传递希望的重要途径。提升公众知晓率,方能真正实现“生命接力,爱如星火”的愿景。
(本文作者: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OPO主任、副主任医师,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人体组织与器官捐献分会副主任委员 谭晓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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